一、烈士褒扬条例释义
在我国,烈士褒扬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工作。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《烈士褒扬条例》,**将从释义全文出发,深入剖析条例内容,为广大读者提供全面、实用的解读。
二、烈士的定义与认定
1.烈士的定义
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规定,烈士是指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英勇斗争、献出宝贵生命的人。
2.烈士的认定
烈士的认定需经严格审查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被认定为烈士:
(1)在战斗中英勇牺牲的;
(2)因执行任务英勇牺牲的;
(3)为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英勇斗争、献出生命的;
(4)其他符合烈士条件的。三、烈士褒扬的形式与程序
1.烈士褒扬的形式
烈士褒扬包括以下形式:
(1)颁发烈士证书;
(2)举行烈士追悼会;
(3)建立烈士陵园;
(4)树立烈士纪念碑;
(5)其他形式。2.烈士褒扬的程序
烈士褒扬的程序如下:
(1)申报:有关单位或个人向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报;
(2)审查: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;
(3)公示: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申报对象进行公示;
(4)批准: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,颁发烈士证书。四、烈士家属的权益保障
1.烈士家属的荣誉权
烈士家属享有荣誉权,包括:
(1)参加烈士追悼会;
(2)领取烈士证书;
(3)其他荣誉权益。2.烈士家属的经济补偿
烈士家属可享受以下经济补偿:
(1)一次性抚恤金;
(2)定期抚恤金;
(3)其他经济补偿。五、烈士褒扬工作的管理与监督
1.烈士褒扬工作的管理
烈士褒扬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。
2.烈士褒扬工作的监督
烈士褒扬工作接受社会监督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烈士褒扬工作进行监督。
六、违反烈士褒扬条例的法律责任
违反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的行为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七、烈士褒扬条例的适用范围
《烈士褒扬条例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烈士褒扬工作。
八、烈士褒扬条例的实施时间
《烈士褒扬条例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九、烈士褒扬条例的修订与解释
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的修订与解释,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。
十、烈士褒扬条例的宣传与普及
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烈士褒扬条例的宣传与普及工作,提高全社会对烈士褒扬工作的认识。
通过**对《烈士褒扬条例释义全文》的解读,希望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。让我们共同铭记烈士的英勇事迹,传承烈士精神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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