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全文

时间:2025-05-06

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全文

一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

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是我国关于土地使用税收管理的重要法规。它规定了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、税率、减免税政策等内容,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、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。**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进行解读,帮助读者了解这一法规。

二、征收对象与范围

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在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。具体范围包括国有土地、集体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可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。

三、税率与计税依据

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超额累进税率,具体如下:

1.对土地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,按每平方米10元计税;

2.对土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,按每平方米15元计税;

3.对土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,按每平方米20元计税。

四、减免税政策

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下列情况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:

1.农业生产用地;

2.公益性用地;

3.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用地;

4.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损失,恢复生产确有困难的;

5.其他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减免土地使用税的。

五、征收程序

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程序如下:

1.税务机关根据土地登记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,确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;

2.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纳税通知书,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土地使用税;

3.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,依法进行处罚。

六、争议处理

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七、法律责任

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;逾期不缴纳的,依法加收滞纳金。

八、纳税期限

土地使用税按年度计算,纳税人应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缴纳上年度土地使用税。

九、纳税申报

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。

十、纳税信用

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土地使用税纳税情况进行信用评价,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。

《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是我国土地使用税收管理的重要法规,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、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。了解这一法规,有助于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,保障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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